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GXXF-2024GZ(2)-005
二、项目名称: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“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”装备配备项目(二次)信息通信车辆装备(标包3)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云南奥维迅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与茭菱路交叉口昊鑫阳光城B座1410号
被投诉人1: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
被投诉人2: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称代理机构)
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·亚洲国际4号楼4-610号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、2为:招标文件样品评审标准表述模糊,且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,影响采购公正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、2缺乏事实依据,驳回投诉。
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情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责令采购人废标。
责令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。
财政部
2025年1月16日